蘇州市公園路幼兒園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制度
2021年1月修訂
一、民主生活會是黨的組織生活的重要內(nèi)容,每半年召開一次,根據(jù)需要可以適當增加會議次數(shù)。
二、民主生活會應遵循“團結(jié)——批評——團結(jié)”的方針。
三、召開民主生活會前,黨支部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:
1.確定主題與制定方案。
2.廣泛征求并反饋群眾意見。
3.領(lǐng)導班子成員之間、黨員與黨員之間互相談心交心。
四、民主生活會中,黨支部應做好以下工作:
1.認真進行黨性分析。
2.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。
3.對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行深刻剖析。
五、民主生活會后,黨支部應做好以下工作:
1.對民主生活會提出的間題進行綜合分析、梳理歸類,制定整改措施。
2.接受干部群眾監(jiān)督,及時通報情況。
3.加強督促檢查。抓好相關(guān)責任人整改措施的落實。
六、生活會情況要做好記錄,包括活動的時間、地點、應到人數(shù)、實到人數(shù)、缺席人及原因、主持人、記錄人、活動內(nèi)容等要詳細記錄。